摩托车话题:海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并结合海口市交通实际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意见征求稿)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在已进行近一周。目前是否形成结论暂未可知,不过就其提出的包含电池、混动、燃油等驱动方式的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禁摩方案,相信还是要有一部分网友不赞同的。应该禁限摩吗?笔者认为禁摩是不应该的,合理的限制是有必要的;观点是支持限制大排量摩托车在主城区的行驶,开放中小排量通路车和工具车的通行权限。禁摩是不应该的。因为摩托车客观上依然是最廉价的交通工具之一,其用户收入标准是相对低的;客观上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缺乏购买和使用汽车作为交通工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