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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可载人和超速自动刹车是谣传,限速设计合理

2025/12/4 1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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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12月以来,围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讨论与冬天的寒冷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可以说是无比热烈。然而评论区里能看到的内容却鲜有点赞,更多的是吐槽,为何会是吐槽呢?目前看来还是有一些自媒体的曲解误导了公众,其中有三个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曲解,其中最关键的一个是新标准的车辆还能不能带孩子。

笔者曾经被一条视频深深触动,一位女士骑车载着孩子送去上学,却因地方交通法规对载人的要求而违规被处罚;这位女士一句“不是所有孩子都有资格坐在汽车的座椅上”让在场的人们纷纷沉默,这是对生活和命运的控诉吗?

确实,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得起一辆汽车。

但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里的一部分车型是设计有后座的,所以规则上虽然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载人,可是不同地方还有地方交通法规,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非机动车载人的相关要求。并且大部分地区只是禁止电动自行车载成年人,实际情况下还是允许搭载一名儿童的。

建议电动自行车在载人方面适当放宽要求!应当至少允许载一名儿童,并且可载儿童的年龄限制应当放宽至16周岁;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在12~16周岁之间只能驾驶普通自行车或三轮车,可是诸多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距离过大,骑自行车上下学是不太现实的,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里。所以电动自行车载人标准应当有必要调整,至少不应该留出四年的“空档期。”

超过限速“急刹车”的说法是讹传。

有一些自媒体称当车辆超过25km/h的最高设计时速之后,车辆会出现算“自动急刹车”的情况——这是错误的说法。

真实的情况是当车速达到25km/h之后依然可以正常行驶。

如果遇到下坡等场景导致实际车速超过25km/h,车辆也只是切断动力,车辆依然会正常滑行;车辆绝对不会出现紧急刹车的情况,降低车速还是需要人为控制的。并且只要车速降至设计最高时速以内,电动机则可以继续输出动力。

“自动刹车”系统的制造成本是相当高的,截至目前,汽车都未能全面配备该功能!想要实现自动刹车需要有车速传感器,或者需要其他障碍物的侦测传感器;随后还需要刹车系统的控制模块和助力系统,以此才能实现主动侦测、识别、加压、制动(刹车)。这一系统的制造成本要比动力蓄电池还要高,是不可能用于普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之上的。

所以有些讹传乍看似乎煞有介事,实际是漏洞百出的。

限速25km/h真的很慢吗?

总有网友和自媒体认为25km/h是一个很慢的速度,甚至有知名媒体表达出相同的观点;然而电动自行车用户是普遍习惯于按照极速行驶的,限速降低基本不会造成其平均车速的波动。而曾经看似时速能达到30~40km/h的电动自行车,其使用的速度表普遍为“欢乐表;”真实车速要表显车速低5~10km/h!也就是说曾经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的真实平均车速,其实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行驶的标准相当。

同时在城市道路中的非机动车本不应该速度过快。

因为在非机动车道上还有普通自行车、三轮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这些车的速度是偏慢的;于是非机动车道的最高限速实际为15km/h,而非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的25km/h,车辆已经留有速度冗余,再认为速度慢就不合理了。

并且在禁摩城市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保有量都很大,本不宜速度过快行车;在五百余个非禁摩城市里,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里都有电动车的选项,其速度可以达到50km/h或普通摩托车的无最高设计时速标准。

有知名媒体认为电动自行车是许多人的生产资料,比如外卖员靠它争分夺秒,小店主用它运货送货。

那就去选择允许以更快速度行驶的轻便摩托车或普通摩托车。

不是你有需求就可以践踏交通法规并实质性威胁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不是你有情怀就能只看这些人的交通权益而无视其他人的出行安全。

看待问题要宏观一些,不能只聚焦于部分人群。

否则就不是理性分析了。

总而言之,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说一定需要在规则方面进行优化,笔者认为只有载人规则上需要细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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