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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名司机在台风天当街驾车冲浪致商铺门店受损,司机已被传唤

2025/9/25 13: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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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覆盖到珠海,全市启动防台风I级响应!台风造成斗门区部分地区出现内涝,多路段积水较深。面对自然灾害,受灾的人们总会在想如何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尤其是临街门店的经营者。

可是就在雨停之后,一名司机驾驶一辆具备涉水能力的越野车在珠海斗门井岸街道金湾中路附近涉水行驶;但是并不是帮助救灾,而是驾驶车辆“冲水造浪!”

积水在车辆的冲击之下形成了浪,水浪持续冲击着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门。

在相关影像资料中出现玻璃门被冲破的情况。

随后多名人员将该车拦停并对司机进行质问,但是司机没有摇下车窗;不过好在视频拍摄者保存了证据,后续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据现场人员描述,因为该司机驾驶车辆反复造浪,结果导致原本可以正常使用的店内视频监控等设备损坏,甚至门店里的电路全部瘫痪——一商户称:可能一个浪过去之后,造成的这个冲击波太大了。

当日,相关视频已经被珠海当地警方关注,并在当天传唤涉事司机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如临街商家认为因其行为受到损失,可以清点损失并携带监控等证据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名司机的行为应当谴责,同时其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

在自然灾害面前即便不能给予帮助也至少要做到不去添乱,其驾驶一辆具备水陆两栖功能的越野车在内涝路段冲水,其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帮助救援。并且其冲水驾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商铺的财产损失,那么即便其具备赔偿损失的能力也难免要承担法律后果。假定其驾驶行为是故意为之,其驾驶行为则间接损坏他人财物;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或纠集3人以上公然损坏公私财物等行为,即达到立案标准。

并且其在自然灾害发生的过程中进行驾车造浪的行为,实际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行为较为恶劣。所以不排除该司机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即便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其行为也将要面对行政处罚。

同时不建议其他车辆司机效仿,即便不存在对他人财物损失的可能性。

不论是电动汽车还是燃油动力汽车不建议盲目涉水行驶,电动汽车涉水行驶一般不会造成动力电池组进水,但是不排除线束接口可能进水导致短路或故障;燃油车涉水驾驶容易导致发动机进水,一旦发动机进水量超过发动机气缸燃烧室容积则会导致发动机被迫熄火,结果可能造成发动机连杆变形或断裂,断裂的连杆可能会击穿缸体。

涉水驾驶有风险,不可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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