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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多地禁止生产“老头乐”,解决问题的方向终于找对了

2026/9/22 1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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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和鲁西南部分地区的相关厂家已被限制生产低速电动四轮车,即俗称的“老头乐;”在徐州丰县的电动车产业园里,电动专用车特色产业基地、电动车产业集群基地,低速电动四轮车已经不见踪影,因为相关车型的生产已被叫停。

山东某地的电动车协会会长、电动车头部品牌负责人刘磊表示,行业当前面临一个重要问题,是全国统一的产品生产、技术准入和监管标准不明确,各地执行尺度也存在差异;其希望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要求,让企业知道什么车可以生产、什么标准必须达到。

众所周知,山东是低速电动车制造大省,德州、潍坊等地是核心生产基地;所以部分地区禁止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对于其行业而言显然会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然而从源头禁产禁售是有必要的,并且标准始终是明确的,佯装不知就显得没有意思了;其实从来没有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只有非机动车、机动车,公路用车和非公路用车的区别。

禁售的思路是正确的,刚需用户完全可以定制生产。

低速电动车本身是有市场需求的,只不过市场需求非常有限;任何非公路用车都没有路权,但都可以不上路使用,比如在工厂、公园和自家的院子里,在这些场景中是不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因其不属于公共场所且道路不属于公路,于是只需要遵守企业自己制定的交通规则即可。

客观上在诸多工厂园区里都可以看到低速车的身影,而低速车真正的刚需用户只需要找到对应厂家定制生产。

可是对于B端用户而言,现在的低速车产能其实连百分之一的需求都达不到;反之,大量的企业所生产制造的低速车理论上是根本没有销路的,那么这些企业打造出的车辆自然是要违法违规销售给C端用户的,也就是面向中老年群体,打着“老年代步车”的名义销售。可以说这是不能否认的客观事实,所以禁止生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企业要生存、老人要出行,这一难题又要如何解?

正如一些低速车生产企业所讲,禁止生产直接造成一部分企业停产停工,包括供应商(即配件厂)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企业主可能面临破产,员工被迫失业。而且有些老年人因为不具备考驾照的身体素质和知识储备,开不了可以合规上牌的汽车或者三轮摩托车,只能选择上不了牌的“老头乐”代步;那么如果禁产禁售,这些人要怎么办呢?这是许多网友的担忧。

如果可以以此为由而要求复产低速电动车,并且可以裹挟交通部门而随意驾驶“老头乐”上路行驶的话,那么未来每个行业和每个角落都会乱成一锅粥。

“因为有需求就可以违法”是典型的强盗逻辑,通俗来说就是蛮不讲理、双重标准,核心是只能自己占便宜而不允许别人讲道理的错误逻辑。

你的企业需要生存就可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吗?你有交通的需要就可以违法驾驶非公路车上路行驶吗?

如果这样都可以话,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呢?

关键是如果这样也可以话,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在强盗逻辑的基础上都可以变得合理甚至合法;有人需要钱,是不是可以直接从你的口袋里去掏呢?都是需求,没有不同,所以绝对不应该允许违法生产和违法使用,之前企业的收益不被追缴就算不错了,之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被追究也应当感恩了。

C1、C2、F三类驾驶证是没有年龄限制的,D证到70岁降级,老年人也能去考。

现在有大批售价与低速电动车相当或更低的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微型电动汽车,这些车都可以合规上牌和上险,真正有出行需求就去考驾驶证并给车辆上牌,不要再对“老头乐”抱有幻想。

其中的轻便三轮摩托车是F驾驶证可以驾驶的车辆。

对于没有能力通过驾驶证考核的老年人,客观上只有去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无法通过驾驶考核则说明其不具备驾驶机动车安全上路行驶的能力,强行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仅是对其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依法依规禁止其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是正解。

对于“老头乐”实际不需要更多情绪上的话题讨论,依法依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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