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连闯2个红灯被免于处罚,交警:符合紧急避险情况
案例解读:
6月3日,江西陶瓷工艺美院辅导员吴吉铨驾车连闯两个红灯,但是却被交警免于处罚。原因系吴吉铨驾驶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情况。事发前,该校内有一名学生在湿滑的道路上摔倒,鲜血迅速浸透了裤腿;吴吉铨接到了学生的求救电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判断来不及等待急救车,因为学生不仅面色苍白,甚至嘴唇也已经发紫,于是立即开车送学生前往医院。过程中与学校保洁员江爱云配合,在途中打电话向交警说明情况,随后连闯两个红灯,将原本15分钟的路程缩短至不足8分钟。

在抵达医院后,医生检查结果证明了吴吉铨判断的正确性;该学生伤口太深,无法缝合,需要立即转院。后吴吉铨驾车再次赶往景德镇第一医院,此时医院已经开出绿色通道,所幸经过紧急救治让受伤学生脱离了生命危险。
主治医生表示如果再晚十几分钟,人就悬了。
交警记录了全过程,同步核实了路线和就诊信息,后将所有闯红灯的记录都标注为“紧急救助”并免于处罚。
相信吴吉铨和江爱云也会获得相应的荣誉嘉奖,下图为吴吉铨及其两位同班同学,保洁员江爱云。


紧急避险情况下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可以依法被免于处罚的。
这一知识点同样需要普及。
如遇到迫切需要送危重病人救治或避让突发险情等情况,司机是可以考虑闯红灯,甚至依据对自身状态的判断适当考虑酒后驾驶的,但是醉酒驾驶依然不建议。原因在于闯红灯、逆行或者在依然具备驾驶车辆能力的状态下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对公共利益的损耗小于所保护生命安全的重大权益,这一点无需过多解释。
《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额诶处理程序规定》有明确的解释,比如: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经核实后应消除记录,不视为一般违法,但不等于行为本身合法,而是阻却责任。

阻却责任可以理解为行为本身构成违法,但是行为人缺乏可谴责性,这种行为即可免于处罚。
不过如遇到类似情况,正确的做法应当如吴吉铨一样,在事发当时即需要将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这样既能做到免责,又能通过官方部门的高效率联动操作,为紧急避险车辆提供必要的道路疏导和医疗资源的提前准备。反之,如果没有相关的记录和证明,客观上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紧急避险,或者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过当,比如伤者实际无危重情况,之后还是要面对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所以第一时间联系110或122是有必要的,这些号码是即便手机停机状态下都可以拨打的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