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载人为何将乘客年龄限制在12岁或16岁以内,有实际意义吗?
“为什么电动自行车载人还有年龄限制,12岁以下或者16岁以下的要求有意义吗?”在一位读者因骑电动自行车带着自己的好大儿出街被开了罚单后,对于这一规定的合理性产生了深深的质疑。于是问题又把问题抛了过来,现在就来讲一讲其中的缘由和笔者的看法吧。

电动自行车之所以不允许搭载12岁以上或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主要原因还是考虑到车辆的承载能力和制动性能。
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仅限于55~63公斤,车身非常轻盈,于是车辆在生产制造过程中采用的材料和车架的设计往往会让强度偏低;两名成年人的体重会对车架带来较大的压力,不能排除可能造成车身损伤或断裂的可能性。而且总质量(车身重量加乘员重量)越大则刹车距离越长,想要保证合理的刹车距离就得有高强度的制动系统;可是电动自行车轻盈的车身,基本决定了制动器的性能不会很高,所以在载两名成年人的状态下行驶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然而以上仅为理论上的结论。
实际情况是与理论分析结果相悖的。
真实的电动自行车拥有可承载两名成年人的能力,车架的强度是足够的;充其量只是高频率的满载会造成车架的加速老化,也就是金属疲劳,但电动自行车的完整使用周期本也不长,所以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在满载状态下并没有行车安全隐患,前提是不超速驾驶。

而在不超速驾驶的前提下,实际车辆的制动能力也是有冗余的;因为车辆普遍采用前碟刹、后鼓刹的制动器,制动性能充足,且部分车辆还设计有动能回收的辅助减速。所以电动自行车理论上是能够载两名成年人的,要知道诸如安徽、河北等地对电动自行车的要求本就是限载1人且并不限制乘客的年龄。
既然有不限制乘客年龄的区域,电动自行车厂商在设计制造车辆的时候,自然也是要对应保证车身强度和制动能力的。

部分地区把限载乘客年龄从12岁提升到16岁,还有意义吗?
十五六岁的孩子有多高、多重?
现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孩子们的营养摄入普遍较高;其实别说是十五六岁的孩子,就是十来岁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其身高也能达到150~170厘米左右——体重不因年龄决定,体重是由身高决定的,于是即便把限载乘客的年龄要求降低至12岁,实际也等于骑车带着一名成年人甚至超过成年人的水平。

用一句大白话来说吧,十五六岁的小伙子或小姑娘都已经长成人了。
这个年龄段的小伙子生长速度最快,身高在165~180厘米之间的比比皆是;小姑娘的身高基本定型,也就是未来基本不再长高了,其身高和体重已经完全等同于成年人。现实是其身高、体重可能已经超过其父母和绝大多数成年人,那么允许骑车带着这些半大的孩子却不允许带一名身高更低或体重更轻的成年人,这不是刻意制造麻烦吗?
不管你是什么城市,允许电动自行车带这些高高大大的孩子却不允许带那些成年人,或者是身高、体重都在缩减阶段里的甚至有些佝偻的老人,那就是昏聩规定,是完全脱离实际的没有一点意义的规定。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设计限速、上牌管理和车辆技术标准的要求,笔者是赞同的,电动自行车也需要遵守交通法规;可是在车辆实用性方面则不应当设置障碍,车辆载人规定对年龄的限制,客观上是只要允许载人且年龄限制到12~16岁,其限制则毫无意义!看一看现在的中国儿童身高标准表吧,看过对应的数据就会知道这样的限制实属给电动自行车用户出行制造麻烦,甚至是在纯纯的添堵。
以目前的DPI数据来看待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规则不应该过于傲慢,也不应该不接地气。
不是所有家庭都有汽车可以作为出行工具,也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允许一辆家用汽车可以天天开,那么电动自行车就依然是许多人生活和工作必需的交通工具,其不仅要承载一个人的出行需求,也要承担儿童和老人的出行需求。所以电动自行车应当允许载人且没有理由对乘客的年龄进行限制,那些将年龄限制到12~16岁的陋规,更像是在制造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