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窃密=在激烈竞争中自杀
昨天看到一篇名为《比亚迪团队冒充极氪团队骗取汽车网络安全方案:一场荒唐的闹剧》的文章,感觉这个团队太卑鄙了,如果《文章》所述为事实,那么比亚迪或面临一场涉及违反多部法律的诉讼。
《文章》讲述了有人冒充极氪团队骗取其技术秘密的过程,具体过程请看全文截图,这里就不赘述了。站在法律角度看,该案可分两块,一块是违反了什么法律,另一块是如何维权,以及维权后给比亚迪带来什么后果。
图源自微信公众号:selfighter
首先是哪违法了?
第一是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假冒“极氪”团队身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禁止商业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通过虚假身份骗取产品方案、录屏、技术逻辑、AI模型原理,属于以欺诈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禁止侵犯商业秘密——以盗窃、利诱、胁迫、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构成侵权。
关于商业秘密的界定,即使尚未签署保密协议,只要在交流中明确声明保密义务,或内容明显具有保密性质,仍可认定为商业秘密。
第二,涉嫌违反《民法典》。
以虚假身份与该公司接触,虚构合作意图,诱导对方提供技术资料、录屏、产品逻辑;构成合同缔结阶段的欺诈行为,即使未签署合同,仍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涉嫌违反《刑法》。
涉嫌违反《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以盗窃、利诱、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第266条,诈骗罪。若以虚假身份骗取技术资料,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构成诈骗罪。
其次,责任追究。
只要确认被骗取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那么通过司法追责一追一个准,甚至可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确认是比亚迪的公司行为,一旦走到诉讼程序,那么受损的一方面是比亚迪的商誉,另一方面这个研发团队可能因为违法被“团灭”,而且未来发现比亚迪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关设计、技术,那么仍可能被人提起侵权诉讼。或者说,这条研发路径可能就被彻底堵死了。如果比亚迪确认,冒充极氪团队的人不是比亚迪的工作人员,那么被起诉的可能是这些个人,他们的名誉也将受到严重损害,以后还能不能在圈里工作都是个问题。
当下,汽车行业竞争确实非常激烈,以不同方式获取商业机密的属于商战的范畴。但无论如何不能违法,一旦违法并被起诉,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损失的严重性几乎等于自杀。
(图片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