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搜索
消息 历史 收藏
中文

女子试驾汽车发生交通事故,4S店的试驾协议带来争议与关注

2025/8/30 11:51:54
0浏览

回顾:

2025年7月17日,丁女士在郑州中原大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星途汽车4S店里试驾,其驾驶的车辆为星途瑶光(参数|询价)C-DM;试驾过程中在遇到十字路口时,坐在副驾驶位的试驾专员告诉丁女士在十字路口掉头。但是由于当时路边停了车,掉头过程剐蹭到了路边的车辆。

后交警认定丁女士驾驶车辆未尽到注意观察的责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掉头过程剐蹭其他车辆被认全责是没有争议的,争议在于4S店的处理方案和车辆的维修方案。

参考下图。

从图片可以看出车辆的碰撞程度并不严重,只是造成了保险杠损坏、大灯可能损坏,对方车辆损伤不算大;4S店方面要求丁女士先缴五千到一万元,并且说如果买车就算是车辆的定金,如果不买车就算是车辆的折旧费;并且4S店表示如果车辆走保险,下一年保费要上浮10%,丁女士最终不得不缴费2000元才被允许离开。

关键问题出现了:

  • 交通事故造成车损,贬值一般不支持赔偿,除非进行专业鉴定
  • 汽车发生保险公司,首次保险事故只会让次年保险费用不打折扣,不会造成保险费用上浮

交通事故往往是不支持折旧费的,这一点不是4S店单方面索要多少就能被支持的;而且4S店方面对于试驾车保险的说法应当不符合行业惯例,首先是出险次数决定保费是否上浮,其次是试驾车一般不会用超过一年!车辆基本都是用半年到一年,对于改款较快的国产汽车而言,更新频率可能会更快;而试驾车淘汰之后是要当作二手车卖掉的,买车之后的保险是连折扣都不再有的,在二手车主的手中要重新开始计算。

所以其描述的关于保险和折旧费的内容均存在较大争议,4S店的试驾车是难免磕磕碰碰的,如果驾驶试驾车要为磕磕碰碰的折旧承担代价,这样的汽车还能让用户敢于尝试吗?

重点:

试乘试驾协议中明确约定试驾过程中,因驾驶人过错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车辆损坏等经济损失,均由丁女士承担。

这样的试驾协议真的是有些可怕。

正由于开车时有概率发生交通事故,于是才有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而由于交强险的保障程度较低,于是才有了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和座位险等商业汽车保险,有了这些保险的保障才能让人安心的驾驶汽车。

反之,没有保险的车辆谁敢开?

现在的汽车保有量巨大,到处都是汽车,还有大量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即便是专注驾驶也不能排除偶发交通事故的概率;所以任何汽车都需要有保险,面对驾驶技术必定参差不齐的不固定人员的试驾车,其不仅需要有保险且需要足够全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试驾车辆用户的权益,也才能帮助4S店规避风险;可是相关资料却显示该4S店有“一切免责”的条款,这就是把用户放在一个非常危险的驾驶环境中!建议网友们一定要在试驾车辆之前看好免责协议,如果其中也存在这样的霸王条款,转头就走吧。

以下为试乘试驾协议的范本,理论上除试驾者有主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非主观造成的交通事故,其后果连商业保险也是在承保范围内的,没有要求由试驾者承担一切后果的客观理由。

总结:

该4S店的试驾协议存在明显不合理,其对车辆折旧费的要求和保险费用的解释争议很大;并且轻微剐蹭的维修费用定损为10640元,维修期是7月18日到8月9日,22天的时间里还因为无车可用而需要租车,租车费用为6359元/月——同样难以理解。假设其大灯和保险杠均需要更换,这款车的零整比显然很高;而如果只是修复的话,费用是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重点是这一点损伤能修22天,这样的结果也确实令人难以接受。

或许该4S店在起诉丁女士之后能获得一部分赔偿,预计能获得要求赔偿的70%或更低;但是这样的做法也难免令人质疑其门店的经营策略和面对消费者的态度;现在的汽车经销商经营压力已经相当大,诸多门店存在价格倒挂和无法完成销量目标的情况,此时应当做的事情是如何获客,在细节上吸引到潜在用户。

可是这样的免责协议显然是在细节上让用户处于巨大的赔偿代价的风险之中。

建议所有汽车品牌的经销商不要在试驾车上设置霸王条款,试驾协议应当打印成海报并张贴在门店显著位置,用最大的诚意留下用户。

标签:
举报
全部评论.0
0/150
发布
按热度 按时间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0作品
0粉丝
0获赞
他的作品
查看更多>
热门选车号
2423
6.37万
1723
5.06万
2611
6.14万
609
4.95万
507
1.05万
友情链接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