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出台 退换货需明确概念
新标准明确,汽车“三包”的概念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详细]
-
三包10月1日实施 16类零部件免费换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将于10月1日实施,法规涵盖家用汽车的“产、供、销、服”多个环节,涉及整个产业链。......[详细]
-
1、换车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2、退车
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关于汽车三包
1、汽车三包期限有多长?
Ⅰ 保修期不低于3年或行驶历程60,000公里;
Ⅱ 三包有效期限不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2、汽车三包范围有哪些?
Ⅰ 发动机、变速器60日或者3000公里内出现问题免费更换;
Ⅱ 易损耗零件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3、汽车三包找谁?
Ⅰ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Ⅱ 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Ⅲ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和其他标识。
4、哪些情形可以退换车?
Ⅰ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Ⅱ 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Ⅲ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5、争议如何解决?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1、其他的像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是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的;
2、即使是在三包包修期和有效期以内,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经营者也是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所购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3、汽车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4、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5、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7、易损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
8、不能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
小提示:汽车三包规定虽然今天正式对外公布,但是规定的正式实施时间要到10月1号。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不能按照三包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所以建议消费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规定的这种权益的保护的话,一定要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后再去购买相应的车辆,这样才能取得三包规定的相关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认为:"售后服务应该贯穿在企业把车卖出去之后一直到报废的全过程。虽然这是个时间非常长的过程,但不在于汽车会不会发生问题,而在于发生问题之后能不能及时发现,能不能很有诚意的、及时的给消费者解决问题,确保消费者的权益。我觉得真正的品牌,就应该体现在售后服务上。"
董祝礼说,目前很多厂家对消费者的投诉推诿扯皮,把"三包"变成了"一包",再严重的质量问题也只管修、不管换。且服务体系缺乏,维修电话少,热线不畅通,零件不足,部分企业召回工作准备不充分……
-
明天,消费者期待已久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正式实施。这一被人们概括为汽车“三包”的规定,远非字面上理解的“包修、包换、包退”那么简单,消费者、汽车销售商、制造商以及管理部门都做好准备了吗?
不可否认,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对消费者而言绝不是坏事,然而对经销商来说,却是喜忧参半。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提前做好了准备,以应对10月份以后可能大量到来的汽车维权行为。
随着中国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三包”政策的出台时机也在不断成熟,不管“实施前夜”是否真的来临,毫无疑问的是,消费者的关注度已经开始发酵,他们希望能在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理直气壮地拿着明文规定去维权;厂商和经销商为此进行的准备也在进行中,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维权高潮。简单地看,二者似乎站在了对立面,但质量更好的汽车产品我们都渴望。
有行业内部人士认为,出台“三包”规定是大势所趋。“三包”政策的出台将会对我国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售后服务产生很大的影响。对于汽车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来说,“三包”规定会起到监督和规范的作用,因为它明确规定了其对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即对汽车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
备受期待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称“汽车三包”)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虽然业界有评论认为这一规定的内容比较“鸡肋”,对于保护汽车消费者的利益用处并不太大,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吧。但就是这样,却还有人在鸡骨头上刮油:越到实施的关口,消费者越发现即将浮出水面的这个东西,跟自己“美好的愿望”差距仍大。
日前,汽车三包的重要配套文件,也即执行细则。正式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下称“三包范围”)和补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分别对汽车三包范围和汽车产品三包的信息及争议处理。

- 汽车三包倒计时:第二十一条考验进口车商
- 车企提前落实“三包”政策 引消费者早买车
- 汽车三包10月开始实施 细则将推出
- 长城汽车9月1日起实施“三包”政策
- 车企抢推汽车三包 提前布局防“金九”失色
- 车好不好退?汽车三包政策再添新标准
- 汽车三包征求意见:三包退换车仍几无可能
- 频繁召回或是“三包”出台信号
- 大众汽车集团宣布于9月2日起实施三包
- 汽车三包无望退换车 责任或推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