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不知道的车企前身 劳斯莱斯篇(下篇)
- 来源:选车网 作者:钟琳2015-6-908:54
大众与宝马 退一步海阔天空
进入70年代,可以说对劳斯莱斯充满了挑战与坎坷。
1971年,劳斯莱斯推出的RB211喷气发动机出现了问题,让劳斯莱斯声誉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致使劳斯莱斯公司成为国有化的企业。
随后不到2年,经济压力逐渐变大,劳斯莱斯公司不得不将其汽车生产部门从公司内独立出来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劳斯莱斯汽车公司,而劳斯莱斯公司依然是国有企业,被称为劳斯莱斯PLC。
【1980年,劳斯莱斯银色精灵】
1978年,尽管银影I销售不错,但是劳斯莱斯汽车公司也预感到压力,公司没有足够的投资来开发新车型。而新车型劳斯莱斯银色精灵(Silver Spirit)和宾利Mulsanne依然沿用着很多旧工艺、使用着前代车型的零部件。
1980年,国防装备集团公司维克斯(Vickers)接管了劳斯莱斯汽车的生产。一年之后,劳斯莱斯PLC也被维克斯以5.76亿英镑收购。这为后来大众和宝马那场激烈的争夺战埋下了伏笔。
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几十年少有变化的劳斯莱斯车型在全球出现滞销,导致企业亏损。当管理层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早已无力回天,只能面临再次被出售的命运。
1997年10月,维克斯集团宣布要出售劳斯莱斯,而早在1990年,宝马就控股了劳斯莱斯飞机发动机公司——劳斯莱斯PLC,显然,宝马公司的赢面更大。
1998年3月30日,劳斯莱斯母公司维克斯集团宣布,德国宝马汽车制造公司将以10亿马克(约合5.71亿美元)的价钱,买下集团旗下的劳斯莱斯汽车制造公司。但此时大众公司半路杀出,宣布将以更高的价格收购劳斯莱斯,报价是惊人的7.95亿美元,并许诺不把劳斯莱斯带出英国,保持其英国的管理模式。
自集团去年10月宣布将出售劳斯莱斯后,德国的宝马和大众公司争相出价购买,虽然劳斯莱斯最初看中的是宝马。
【1998年7月3日,劳斯莱斯被卖给了大众公司】
但这依然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维克斯集团股东开始对将劳斯莱斯出售给宝马表示不满,于是,维克斯集团转而要求宝马公司将报价提高,但遭到后者的坚决拒绝。在董事会一番激烈讨论之后,维克斯转而接受了大众的报价。于是在1998年7月3日,维克斯集团宣布以14.4亿马克把劳斯莱斯卖给大众公司,宝马被踢出局。
面对维克斯的出尔反尔,气愤的宝马立刻予以反击,它宣布暂停为劳斯莱斯供应发动机。这一反抗反响还是很强烈的,拥有劳斯莱斯商标所有权的劳斯莱斯飞机发动机公司成为了宝马的同盟军,它宣布不同意大众使用劳斯莱斯的品牌名称,而要将名称权和商标权授权给宝马。
就这样,这场争夺战出现了汽车史上奇怪的僵持局面,大众汽车买下了“飞翔女神”车标和水箱格栅的使用权,但是没有办法制造“劳斯莱斯”牌的汽车。同样,宝马拿到了“劳斯莱斯”车名,却没有车标和水箱格栅的使用权。宝马公司用4千万英镑买了劳斯莱斯的汽车名以及“RR”的商标。很多评论认为这是整个交易中最有价值的精华财产。
1.2亿马克(4000万英镑),宝马用大众出价的一个零头,居然就控制了劳斯莱斯的品牌,大众就这样被宝马卡住了脖子,大众用10倍的价格拿下了劳斯莱斯那陈旧的破厂房,而且还面临着宝马拒绝提供零配件后所面对的惨淡局面。
在经过宝马与大众多次磋商后,双方最终选择了一个折衷的方案:从1998年起,大众拥有5年的劳斯莱斯的商标使用权,期限到2002年底。从2003年起,劳斯莱斯自动归宝马所有,大众则拥有劳斯莱斯的另一个品牌——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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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斯莱斯 车企前身 魅影 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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