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启动 北京车主无缘新能源汽车补贴
2010-6-2 9:56:00
新京报 魏学珍
关键词:纯电动乘用车,新能源补贴,电动车
根据《通知》要求,进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
《通知》指出,进入首批试点的五城市,政府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 业界观点
“地方政府应补贴消费者”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在五城市试点,并没有像业界此前预料的那样全国铺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表示,这主要是目前新能源汽车还处于试验阶段,离产业化和商业化阶段还有不少差距。他认为,要缩短这个差距需要加速技术进步和工艺水平,更重要的是国家再加大补贴力度,以突破传统能源汽车对新能源汽车的 “围攻”。
“具体方式我认为可以参照美国中央加地方政府共同补贴的形式推广”,赵航表示,在美国政府对消费者购买的纯电动车,联邦政府补贴7500美元,州政府再补贴约5000美元左右,消费者拿到的补贴总额大致为1.25万美元。同样日本政府给予每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额度约在150万日元左右,大致相当于车价的三分之一。但我国最高将仅有6万元,而电动车售价普遍在20万以上,这样补贴比例太小,不利于起带动和示范作用。他认为,地方政府除了要对新能源基础设施进行财政补贴,还需要对该区域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提供补助。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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