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无人驾驶车撞倒两人,私家车还敢用“智驾神器”吗?
案例回顾:
12月6日上午,有多名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湖南株洲有一辆哈啰无人驾驶汽车撞人;车辆在斑马线上撞人,其中有一人被卷入车底,视频中显示该名伤者戴有头盔,面部有血迹。后确认伤者是一男一女,正在接受治疗;哈啰自动驾驶工作人员回应已收到关于此事的相关信息,正在积极配合相关机构调查。

《法规明禁却隐蔽销售 “智驾神器”变“致命陷阱”》的报道来自央视财经。
在这一报道中提到了个别案例,很有参考价值。
某些私家车用户购买所谓的“智驾神器”是非常危险的用车行为!在其展示的案例中,有一辆某自主品牌电动汽车(含混动车产品)车主使用物理作弊器,让车辆辅助驾驶系统的检测无法正确识别;进而让仅具备辅助驾驶能力的车辆进行完全不符合系统标准的“自动驾驶!”结果导致车辆停靠在行车道上,坐在副驾驶上酣睡的司机完全没有察觉;最终该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获刑拘役一个半月并处罚金4000元。

这一结果客观来说还是很好的,因其在夜间车流量较小的路段错误用车,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反之,如果是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使用所谓的“智驾神器”的话,一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则司机可能面对的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数罪并罚,或者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没有上限的顶格刑罚。
那么什么是“智驾神器”呢?
现在所谓的“智驾神器”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锁在方向盘上,用于避开方向盘握力检测的外挂式作弊装置;也就是所谓的“物理外挂。”

目前所有量产私家车都在用2级的“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其完全不等于自动驾驶,在用车的时候必须由自己全程观察和操控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需要由司机自行承担。
于是车辆必须有“脱手检测”系统。
也就是双手离开方向盘之后,系统必须提醒司机去接管车辆;而物理外挂式“智驾神器”正是用于躲避系统检测的装置,进而让车辆去进行本不应该进行的“自动驾驶。”
第二类则是“程序外挂式智驾神器。”其通过修改车辆系统参数,实现让检测系统无法发挥作用。

现在还敢于使用这种装置或程序吗?
别说是仅有几个传感器的私家车,即便是拥有大量传感器的无人驾驶车,其目前看来也无法完美应对复杂的真实道路。并且所有汽车的智能驾驶系统都只能按照设定程序去分析路况并进行对应的驾驶操作,对于可能没有完全按照交通规则行驶的车辆或行走的行人,其是没有基于情感、风险和成本的综合分析能力的;遇到特殊且复杂的道路场景,车辆是很有可能选择直接碰撞的,甚至碰撞之后还有可能因程序要求挪动车辆而产生二次碾压伤害,类似的案例在海外无人驾驶车辆上是出现过的。
私家车完全没有醒目的标识,这一点与无人驾驶车不同。
人们面对普通的私家车的所谓“智能驾驶”时,不会有主观预判与避让的准备,于是这些车辆如果不够智能的话,其在错误的使用状态下极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所以“智驾神器”说穿了就是“夺命神器!”任何私家车都不应该使用。

建议:
使用“智驾神器”让不具备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自动驾驶,其行为已超出危险驾驶罪范畴;其面向的公共道路上的不特定车辆和行人,错误驾驶行为是危险的,遂其驾驶行为应当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不论其是否事实造成严重后果,驾驶人均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驾驶人至少应当注销驾驶证并至少禁驾5年,终生禁止驾驶营运车辆;如存在累犯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应不论事故后果严重程度,予以其终身禁驾的处罚。


对于生产、销售“智驾神器”的企业和门店,应当予以注销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处罚并处罚金,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在具有智能辅助驾驶的汽车产品批量上市并成为畅销车产品的阶段里,应当对主观恶意错误使用辅助驾驶系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足够严厉的处罚,否则无法震慑违法司机;报道和倡议的意义并不大,高素质的司机一定是在交通违法成本足够高的前提下才会出现。







